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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官方原文如下!
01 广东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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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即将启动,计划在今年参加考试的同学们要注意啦!
1、网上报名
Q: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A:根据国家发布的公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超过截止时间不接受补报名!
Q:我要在哪里才能报名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
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报名平台(https://www.nmec.org.cn/)进行报名,在广东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2024年2月5日至3月5日需要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gdwsrc.net)上传报名材料。也可以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的公众号,在底部快捷链接至报名平台。
Q:我2023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但是没有通过理论考试,今年还需要报名吗?
A:需要的。只要是计划2024年在广东考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都需要在两个报名平台完成报名流程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Q:我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后发现信息填写有误,可以重新修改吗?
A:可以的。但是如果在报名成功后修改了网报信息,必须重新提交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也可以选择在现场审核时请报名点工作人员协助修改相关信息。
Q:我所在的医疗机构是属于省直属的,考点应该选择省直考点吗?。
A:省直考点不接受报名。报名考点应该按照试用机构所在的地市选择,例如试用机构是广东省人民医院,机构所在地是广州市,因此考点应该选择“广州”。
2、报名材料提交
Q:报名材料上传是在哪个平台?
A:在广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5日至3月5日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gdwsrc.net)完成所需报名材料上传并提交,也可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名”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Q:报名材料上传可以用复印件吗?
A:报名材料上传必须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直接拍照上传,上传材料不清晰、缺项或者上传错误,将会直接影响审核结果。
Q:今年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A:需要的。国家规定的时间是2024年2月21日-3月5日,各地市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具体以地市发布的通知为准。可以留意考点办公室发布的公告或直接联系报名考点进行咨询。
Q:我不想被打扰,可以填写他人的联系方式吗?
A: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真实有效手机号码,以便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联系反馈。
Q:报名信息填写不准确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A:报名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必须由个人承担。所以报名时务必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有效。
3、缴费
Q:什么时候可以缴费?
A:本次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24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缴费平台是“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gdwsrc.net)。
Q:我2023年在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今年报名还需要缴费吗?
A: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分段式收费,3月缴纳的考试费用为技能考试阶段费用。请考生报名成功后在国家平台查看本人状态是否为“技能免考”,“技能免考”考生本阶段不需要缴费。如需参加理论考试,在理论考试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即可。
Q:缴费后如果没有通过考区复核,费用会退回吗?
A:已缴费但未能通过报名资格考区复核的原路退回缴纳费用。考区复核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则费用不予退回。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确认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核、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考试报名。
医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设立的全国统一考试,请各位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报名参加考试。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同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成功报名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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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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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江苏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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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应符合《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4日24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承担。逾期不予补报。
2. 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继续报考的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等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缴纳考试费的,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核
1. 报名材料上传。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系统中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役军人及部队文职人员除外),上传材料图片须清晰完整;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系统内推送的消息通知。2023年已报考未通过的老考生再次报名时,因报名系统中已储存了原报名时上传的图片材料,故请务必及时更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内容(其他材料如有变化也要及时更新),并确保其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2.现场审核。考点线下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报名材料提交要求(附件2)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市报名考点通知。
3.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试缴费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分段式缴纳考试费,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缴费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具体缴费日期及收费标准请关注“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公众号(jsswsrcw)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上传、缴纳考试费的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符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要求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加试项目。
3.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相应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号码。
4.考生报名时应选择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考点,不得跨考点报名。
5. 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n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jswsrc.com.cn/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jsswsrcw)
附件:
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3.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4.江苏考区各考点联系电话
以上文件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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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黑龙江大庆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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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医考办发〔2023〕24号)要求,现将大庆考点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注意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1日至2月22日。考生须携带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将相关报名材料(见附件2)使用干净整洁的档案袋装好后,按照属地原则到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或指定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指定医疗机构仅接收本单位报名考生材料,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各报名点统一收集考生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考试资格。
三、大庆考点审核时间:大庆考点审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报名点,大庆考点不受理任何考生到考点单独报名。
四、考生提示:考生网上报名前,需准备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为jpg。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在上传照片界面处提示)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考试报名。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不能对面部进行任何修改,不能美图、P图,报名照片不标准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如因照片质量影响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点须知:各报名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如有提前或延后的,请做好考生通知工作。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报名点应集中向考点反映,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点、考区咨询政策或报考。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市医考办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现场审核工作,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杜绝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录入考务系统,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对于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或者违规修改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或者参与弄虚作假报名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医疗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其他:其他报名事宜请详见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1.大庆考点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2.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大庆市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
大庆考点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序号 | 报名点 | 科室 | 现场确认地点 | 联系电话 |
1 | 萨尔图区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区政府四楼C413会议室 | 6181651 |
2 | 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区卫健局9楼会议室(西苑街1218号) | 6356006 |
3 | 龙凤区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区政府九楼928办公室 | 6244381 |
4 | 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红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综合楼二楼202室(原红岗区小艺人学校,红岗区国资委院内后楼,标注红岗疫情指挥部牌子) | 2799771 |
5 | 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局机关306办公室 (同庆街111号) | 6277026 |
6 | 杜蒙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县中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 2648155 |
7 | 林甸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局机关二楼医政医管股 | 3320593 |
8 | 肇州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局机关一楼医政股 | 8524886 |
9 | 肇源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办 | 局机关二楼医政股 | 8241032转8205 |
10 | 大庆油田总医院 | 医务科 | 机关楼1楼112办公室 | 5805023 |
11 | 大庆市人民医院 | 医务科 | 北院机关楼 | 6612157 |
12 | 大庆龙南医院 | 医务科 | 综合楼2楼202室 | 5910328 |
13 | 大庆市中医医院 | 医务科 | 机关楼3楼315 | 5865368 |
14 | 大庆市第二医院 | 医务科 | 办公楼三楼320室 | 5201542 |
15 | 大庆市第三医院 | 医务科 | 机关楼二楼医务科 | 8897021 |
16 | 大庆市第四医院 | 医务科 | 机关楼一楼医务科 | 8883806 |
17 | 大庆市第五医院 | 医务科 | 办公楼二楼医务科 | 6761914 |
附件2:
(扫码查看)
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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